古典鋼琴非音樂班B組

  • 報考組別以比賽當天的年級為報考標準。
  • 比賽組及表演組細分為一個年級為一組,以示公平。
  • 比賽場次及時間(時間表):於比賽前一星期寄出,如未收到者,請主動來電查詢,本機構不另行通知。
    (比賽當天請攜帶參賽證於比賽前30分鐘報到完成,否則以棄權論)。
  • 除鋼琴外,請自行準備樂器及配件(如提琴、管樂、國樂、熱門樂、爵士鼓…等)
    熱門樂參賽者請自備MP3播放器,如因CD挑片無法播放造成權益受損,本機構恕不負責。
  • 請參賽者牢記編號,以利成績查詢。以上資料請務必以正楷填寫完整,以利獎狀作業。
  • 每組比賽完畢,馬上公佈成績並進行頒獎。(獎狀須印製姓名,將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統一發放)。
  • 比賽當天如未能領獎,請於二星期內親至公司領獎,本公司將不負責代為託管獎杯及獎品,逾時形同放棄。
  • 彈奏時間:國小三年級以下(含三年級)之組別不超過3分鐘。國小四年級以上(含四年級)之組別不超過4分鐘。
    如超過上述時間,計時器將告知結束演奏但不影響成績。
  • 如參賽者選擇曲目時間長於規定,建議將曲目精彩處切入彈奏,已達到參賽者最佳之演奏實力。
  • 本活動如遇天候不佳,如颱風、豪大雨、地震等天然災害,達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之標準,活動一律延期,本機構不另行通知。比賽時間將再以書面郵寄通知參賽者。
  • 本活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,本機構擁有最後裁定權。

NT$1,900



比賽說明

  • 宗旨:提倡國內音樂教育,配合政府心靈改革,提升文化氣質,增加學音樂同學上台表演機會,增進課外成績,提高入學機率,累積經驗,邁向國際樂壇。
    本機構是全國唯一通過ISO 9001國際品質認證之音樂比賽主辦單位,成績優異者可增加課外成績及國內外升學推甄之機會,成績可選擇提報學校表揚加分。
  • 報名須知:
    1. 報名完成後,系統會自動將此報名訂單e-mail至您的信箱,請留存此信件,並牢記訂單編號,以供查詢。
    2. 參賽證、時間表、地圖,將於活動前10天,以限時專送寄發至您通訊地址(非掛號不用簽收),請留意您的信箱。
    3. 準備兩張2吋照片,於收到後參賽證後,請自行貼妥於參賽證上
    4. 學生證/健保卡影本,請連同參賽證一併帶至會場報到處。
    5. 報名費每名$1,900。
    6. 四手聯彈組,報名費以二名計算$1,900 x 人數。
    7. 管弦樂合奏組、國樂合奏組,報名費以實際參賽人數x $1,900。
    8. 各組報名需以實際年級報名,暑假如國小六年級升國中一年級,則報國小六年級組。
    9. 除鋼琴外,請自行準備樂器及配件(如提琴、管樂、國樂、熱門樂、爵士鼓…等)。
    10. 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及場地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    11. 更改任何報名事項,每份報名表皆需酌收$100行政費用
    12. 申請退費每份報名表皆需酌收$200行政費用
  • 評分標準:
    1. 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外音樂系鍵盤組、管弦樂組畢業之老師或教授級擔任評審,並於各大、中、小學音樂班任教,比賽時全程錄音、錄影存證,以資存查,做到絕對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。每位評審評分,採電腦計分,每時段比賽完立即公佈成績並舉行頒獎。
    2.  如欲查詢成績,請於週一至週五下午一點至八點電洽04-23782366,或至官方網站查詢。
    3.  評分標準參考:詮釋度30%、技巧30%、音樂性20%、台風10%、難易度10%。
    4.  參賽者請服從大會評審與會場時間公告之大賽規則,對評審之評分及其學術性、技術性不得提出抗議,如有任何法律問題將由台中市地方法院進行申訴與協調。本活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,本機構擁有最後裁定權。
    5. 本活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,本機構擁有最後裁定權。
  • 獎勵辦法:
    1. 比賽組,經評審老師評分,其總分平均達70分以上者,頒發獎狀乙只,以資鼓勵。
    2. 比賽各組參賽人數50%錄取率為得獎名單。
    3. 比賽各組第一名~五名頒發獎盃、獎品,第六名~十名頒發獎盃,優勝及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盃以資鼓勵,獎狀統一於一個月後寄給指導教室/老師
    4. 每組前5名得獎學生,另製作指導獎盃贈與其指導老師,表演組除外。
    5. 各組或只有一位參賽者,成績需達85分者予以製作指導老師獎盃。
    6. 表演組經評審老師評分,其總分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者,頒發獎盃、獎狀以資鼓勵。獎項為-特優獎、佳作獎、入選獎。
    7. 所有獎狀皆以精美燙金封套包裝,方便收藏及永久保存。

注意事項

  1. 申請更改比賽報名任何事項,將酌收行政費用每名$100。
  2. 如發現音樂班學生參加非音樂班組者予以取消資格,且不得降級虛報級別,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比賽資格,且不予退費。
  3. 退費申請需於比3日前完成申請,酌收行政費用200元。
  4. 請務必註明指導老師、電話及地址,以方便獎狀發放作業。
  5. 比賽組參賽者一律背譜演奏(四手聯彈組、合奏組、表演組除外)。
  6. 比賽組及表演組鋼琴伴奏部分皆不列入計分。
  7. 本活動如遇天候不佳,如颱風、豪大雨、地震等天然災害,達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之標準,活動一律延期。本機構不另行電話通知。比賽時間將再以書面郵寄通知參賽者。
  8. 請參賽者務必攜帶參賽證於該參加時段賽前15分鐘到達會場報到處完成報到,超過時間視同棄權!
  9. 獎狀統一於1個月後發放,請向指導老師或指導